河北省给妇女发黄段子将被法律明令禁止

2008-07-22 03:13:20.0     推荐:0    收藏:0    评论:0     来源:北京晨报

酒桌上讲段子、短信发段子、商业广告有损妇女形象……今后,这些让许多妇女厌烦的事,将有可能受到法律制裁。已经提交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《河北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〉办法》修订草案规定,禁止以带有性内容或与性有关的肢体行为、语言、图片、电子信息等形式,对妇女实施性骚扰。

按照河北的规定,遇到这些“骚扰性行为”,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,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,以批评教育等形式,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性骚扰。受害人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

(责任编辑:贺晨笛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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